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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商标注册原则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太仓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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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注册:我国绝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强制注册:强制注册商标的产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便于消费者识别 ,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

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1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太仓商标注册原则都有哪些?(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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