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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标志不能用作太仓商标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太仓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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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国旗、徽记、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与中央国度机关称号、所在地称号或者标志性建筑称号、图形相同的称号、标志。

 

2. 与外国的称号、旗帜、徽记、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称号、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标明施行控制和保证的正式标志或检验标志相同或相似,但经受权的标志除外。

 

5. 与“红十字”、“红新月”的称号、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种族歧视

 

7. 由于具有诈骗性,公众很容易对商品的质量或产地产生误解。

 

8. 对社会主义道德风气或者其他有害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晓得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运用。

有哪些标志不能用作太仓商标(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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