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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太仓公司注册名称为什么通不过

发布时间:2022-05-10
来源:太仓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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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公司注册第一步就是企业名称核准,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太仓工商系统核名的规则,就说为什么太仓核个名这么麻烦,我取了这么多名字怎么一个也通过不了。其实像这种情况的客户小编见到很多,因为他们对系统的不了解造成了对核名的误区,大部分的客户经营一番讲解之后还是非常能够理解的。公司注册的时候核名是首先的步骤,但是看似简单的核名却难倒了一大片人,公司注册名称为什么不通过这个问题,估计是每个被拒绝的创业者最烦心的事了。接下来牛牛同城企业登记代理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下,公司注册名称为什么不通过的一些原因,以及如何避免核名不通过,还有就是找到系统核名规则远比自己去猜测有用。

讲述太仓公司注册名称为什么通不过(图1)
       
 
太仓名称核准在2018年1月29日起全面实行网上核准名称
 
 
◆ 网上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是太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名称登记的便民服务。网上名称自主申报成功及审核通过不代表行政许可行为,登记机关将在审查申请人现场提交的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定。
 
◆ 申请人在网上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办理企业名称申报,有义务确保填报的信息、提交的材料和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对因提交虚假材料、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太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隐私资料,并有权酌情修改、删除网上登记注册服务系统的各项资料。
 
◆ 通过网上名称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自审核通过之日起保留6个月。申请人取得名称备案号后可前往网上登记系统办理登记,涉及前置许可或备案等情况需要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持有网上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前往登记机关换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为保障系统稳定,每个申请人每日暂限提交3个名称申请。
 
◆ 鉴于网上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新设企业名称可以通过本系统自主申报。名称变更、分支机构名称、集团名称、改制企业名称等业务需前往太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大厅(地址:肇家浜路301号4楼)咨询和在线预约办理。我局将尽快更新网上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确保所有类型名称登记均可办理,不便之处尽请谅解。
 
 
 
一、关于行政区划
 
(一)无行政区划
 
 
例如:扬子江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条件: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说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二)含行政区划
 
 
例如:太仓海虹船务有限公司、中汇信息技术(太仓)有限公司、太仓市崇明县海虹印刷厂。
 
条件:当且仅当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时,可以用太仓加上市辖区名称作为行政区划。
 
说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太仓市工商局负责核准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三)冠以“中国”等字样
 
 
例如:优步(中国)网络有限公司、海虹老人(中国)管理有限公司。
 
条件: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内资企业冠以中国字样需经国务院批准,外资企业冠以中国字样需与直接投资方字号完全一致(外文以翻译为准)。
 
 说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二、关于字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不得使用拼音、数字、繁体字、异体字等。
 
(一)字号近似
 
 
 例如:峰与锋、城与诚、玲与铃。
 
 条件:读音相同字形相近认定为近似。
 
 说明:《太仓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释义》中对于字号的近似有明确的定义,读音相同、字形相近,构成近似。
 
(二)字号误解
 
 
 1、资产关联
 
 
 例如:峰与锋、城与诚、玲与铃。
 
 条件:读音相同字形相近认定为近似。
 
 说明:《太仓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释义》中对于字号的近似有明确的定义,读音相同、字形相近,构成近似。
 
 2、从事行业
 
 
 例如:太仓汉堡餐饮有限公司、太仓极限越野汽车俱乐部。
 
 条件:字号修饰行业或字号与行业连用构成细分行业。
 
 说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当字号与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关联构成行业修饰并作为企业字号申请,足以使公众对其从事行业产生误解。
 
三、关于行业表述
 
(一)类别匹配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二)行业近似
 
 
例如:A011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与A012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太仓海虹水稻种植有限公司与太仓海虹蔬菜种植有限公司。
 
条件:同一中类下属的小类,认定为行业近似。大类下属的中类,依实际情况认定是否构成近似。
 
说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由国家统计局起草,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实施,共有20个门类、95个大类、396个中类、913个小类。
 
(三)行业误解
 
 
例如:太仓张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太仓张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太仓张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条件:行业近似标准认定为不构成近似,但行业表述有关联,足以使公众对其资产关系、从事行业等产生误解的。
 
说明:所谓的行业表述有关联,是指:
 
1.行业表述文字不同但是含义相同,如:镭射技术与激光技术等。
2.书面语和口语的差异,如:计算机和电脑,装饰工程和装潢工程等。
3.规范表述和简称不同,如:货物运输代理和货运代理,机电设备和机电等。
4.行业表述有包含关系,如:建材与地板等。
 
(四)经营特点
 
 
例如:太仓张三实业有限公司、太仓张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太仓张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条件:以经营特点或约定俗成的不规范用语作为行业表述。
 
说明:类似实业、企业发展、经济发展等行业表述是约定俗成的不规范用语,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经营特点,说明企业的经营范围横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门类。
 
(五)无行业表述
 
 
例如:太仓张三有限公司、太仓李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条件:注册资本1亿以上,经营范围横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门类,全市范围内不能有同字号企业。
 
说明:对无行业企业名称实行全行业保护。
 
四、关于组织形式
 
(一)集团母公司
 
 
例如:太仓张三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条件:集团母公司中的“集团”字样应当位于行业表述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说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是一种规范的不可拆分的组织形式,集团母公司企业名称中的集团字样,应当位于组织形式之前。
 
 
企业名称登记特别规定
 
1.外经贸部、科技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外汇局令《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明确创投企业应当在名称中加注创业投资字样。除创投企业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名称中使用创业投资字样。
2.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纠正企业名称使用“联邦”字词作字号的通知》明确“联邦”一词是国家政治体制的特定名词,不可滥用,严禁核定“联邦”、“邦联”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字词作为企业的字号。
3.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企业名称中不良文化现象的通知》明确名称禁止使用的文字和内容: 1、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2、含有封建文化糟粕的。如“鬼都”等。
3、有消极政治影响的。如“黑太阳”、“大地主”等,或以反动政治人物和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
4、格调低级、庸俗甚至含有色情内容或色彩的。
5、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的。
6、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的。如“丑八怪美容店”
7、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作字号的。
 
4.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在经营活动领域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加强管理的通知》明确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希望工程”字样。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含有“希望工程”字样的,应当限期更名。
5.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对含有“油田”字样企业名称管理的通知》明确对申请使用含“XX油田”字样企业名称的,应要求其提交该油气田企业同意的文件,登记主管机关方可予以审核登记;未经同意的,一律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含有“XX油田”字样。
6.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清理含有“三峡”字样企业名称的通知》明确凡与三峡工程无直接关系的,一律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含有“三峡”字样。凡需在企业名称中含有“三峡”字样的,均需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以三峡工程名义进行各种非法经济活动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办理。
7.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清理含有“中南海”等字样企业名称的通知》明确由于中南海是党中央、国务院所在地,因而“中南海”一词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具有特殊的含义,使用“中南海”作为企业字号容易引起误解。
8.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保护“华润”字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新设立企业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以“华润”作为字号的,如果与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无投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予核准。对已经登记注册的以“华润”作为字号的企业名称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
9.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含有“战略研究”、“战略管理”等字样的企业名称进行清理的通知》明确“战略研究”、“战略管理”等带有意识形态性质的字样,不属于企业经营行为的用语。今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得核准“战略研究”、“战略管理”等字样的企业名称。
10.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八一”等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字样的通知》明确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下列字样: (一)军事机关名称,包括中央军委、各总部、海军、空军、二炮、各军区、武警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和简称,以及“解放军”、“军队”、“部队”、“陆军”等名称。
(二)部队番号或者代号,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实有番号、代号的全称或者简称,以及虚假的部队番号、代号。
(三)“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需”、“军服”、“军品”等字样。
 
11.太仓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以投资境外二级市场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在名称中加注“海外投资基金”或“海外投资基金管理”字样。
12.太仓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除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
 
 
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 禁止性规则
 
第四条
 
 
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和知名模范的姓名的。如“董存瑞”“雷锋”等。
 
(二)含有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反动政治人物、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姓名的。如“法轮功”“汪精卫”“秦桧”等。
 
(三)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第十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第十二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不得用作字号。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企业名称中标明。不得在企业名称中标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禁止经营的行业。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名称中标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组织形式,不得使用与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 限制性规则
 
第十五条
 
 
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第十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法人的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且使用该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法人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第十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第十八条
 
 
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的目的,但有其他含义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以上三类企业名称需经工商总局核准,但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除外。
 
第二十条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 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 地、 盟)或者县(包括市辖区、 自治县、 旗)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授权下级机关核准应当由本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二十二条
 
 
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字、词或其组合构成,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但具有显著识别性或有其他含义的短句除外。
 
第二十三条
 
 
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带有误导性内容和文字,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以外国国家(地区)所属辖区、城市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企业名称不得以职业、职位、学位、职称、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企业不得使用工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但已经取得该驰名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不得使用与主营业务不一致的用语表述,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同类别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相同。
 
第二十九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工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定,细化禁限用内容。
 
第三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名称的登记、核准,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的调整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工商总局解释。
 
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高效比对服务,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企业登记机关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申请企业名称提供比对服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将比对结果以在线网页等方式呈现给申请人,供其参考、选择。
 
第三条 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对系统提示为企业名称相同:
 
(一)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完全相同。
 
(二)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排列顺序不同但文字相同。如:北京红光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红光(北京)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字号、行业文字相同但行政区划或者组织形式不同。如:北京红光酒业有限公司与红光酒业有限公司;北京红光酒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红光酒厂。
 
第四条 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对系统提示为企业名称相近:
 
(一)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行业表述不同但含义相同。如:万青地产有限公司与万青房地产有限公司、万青置业有限公司。
 
(二)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的字音相同,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如:北京牛栏山酒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牛兰山酒业有限公司、北京牛蓝山白酒有限公司。
 
(三)字号包含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或者被其包含,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如:北京阿里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阿里巴巴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里巴巴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字号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部分字音相同,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如:北京阿里巴巴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马云阿理巴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理巴巴金控技术有限公司。
 
(五)不含行业表述或者以实业、发展等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语表述行业的,包含或者被包含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同类别企业名称的字号,或者其字号的字音相同,或者其包含、被包含的部分字音相同。如:北京牛兰山有限公司与北京金牛栏山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有限公司与北京荃巨得有限公司、北京宏荃聚德实业有限公司。
 
第五条 申请人通过比对系统查询申请企业名称时,拟申请的企业名称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列出相同的企业名称,提示该申请不能通过;拟申请的企业名称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相近的,列出相近的企业名称清单,提示该申请可以通过,但存在审核不予核准的可能,存在虽然核准,但在使用中可能面临侵权纠纷,甚至以不适宜的企业名称被强制变更的风险。
 
第六条 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要求、改革需要和技术条件等,细化比对规则,不断提高比对智能化服务水平。
 
第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和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的比对,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八条 本规则由工商总局解释。
 
总结,上面就是整个太仓市名称查询的规则以及禁限的规范,想要知道太仓核名的规则请先阅读上面的文章,然后再自行进行理解吸收,这样才能使您的企业名称快速通过审核,所以在太仓注册一个公司真的不易,名字通过后自己比较满意的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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