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场中一些企业在经营期间会存在零申报的情形。所谓“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当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真实申报数据全部为0。不过,有关于零申报,有些企业会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从而引发了违规零申报的情形。那么,零申报的认识误区有哪些?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有关于零申报的误区,其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形:
1、有免税收入就能零申报
正确做法: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减免备案的纳税人应纳税额为零,但并不代表该纳税人可以零申报,而是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
2、当期没收入,可以零申报
正确做法: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但是存在进项税额,如果该纳税人因未发生销售办理零申报,未抵扣进项税额会造成逾期抵扣而不能抵扣。
正确方式是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的进项税额栏次中,产生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3、长期亏损,可以零申报
正确做法: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做了零申报,则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
如果当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要慎重零申报。
4、月销售额未达15万元只需零申报
正确做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容易陷入“月销售额未达15万元只需零申报”的误区。
实际上,按照相关规定,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方式是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算出应缴纳增值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享受免税。
5、已预缴税款只需零申报
正确做法:虽然代开发票已经缴纳了税款,依然不能简单地做零申报处理。应该在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6、筹建期可做零申报
正确做法:筹建期的纳税人当期未发生销售,也未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申报增值税时可以办理零申报。
如果当期该纳税人有增值税进项发票,且已在当期进行认证,则不能进行零申报,需按规定填写当期进项税额。
以上是对零申报的误区介绍。对于对零申报的适用情形不太了解的企业来说,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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